湘潭:讓人民調解真正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文章來源:湖南長安網 作者:唐金平 時間:2022-04-22 17:34:11湖南長安網4月21日訊(通訊員 唐金平)近年來婚姻家庭糾紛復雜多變,社會面因婚姻家庭變動導致的極端事件、惡性案件常有發生。日前,湘潭縣易俗河鎮通過部門聯動、閉環處理,高效化解了一起同居糾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
據了解,易俗河鎮的段某與湘潭市的馮某于2013年相識相戀并同居,2015年,雙方因種種原因只能分手。馮某要求段某退還同居期間的經濟支出,雙方自行協商未果。2016年,雙方矛盾激化,馮某的要求沒有得到滿足,于是縱火燒了段某經營的麻將館,段某因此被判刑五年。今年3月,刑滿釋放的馮某找到段某再次要求退還同居期間支出的費用,雙方就此引起矛盾糾紛。
了解情況后,易俗河鎮司法所立即進行調查走訪,開展調解工作,該鎮綜治、社區、雙方當事人當地的派出所等部門積極組織雙方協商。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們充分利用《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對雙方當事人進行普法教育,又巧妙引入道德、感情等人倫因素開展勸說,整個調解過程依法穩妥,合情合理。最后雙方放下心結,達成和解協議,一場糾紛得以平息。
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是平安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湘潭縣把矛盾糾紛化解工作作為當前一項極端重要的任務來落實推進,部署開展全縣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始終堅持落實縣級領導包鄉鎮、機關單位包社區,鄉鎮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組、組干部(黨員)包戶的防控網絡,對矛盾糾紛開展“拉網式”排查,做到村不漏組,組不漏戶,戶不漏人。對排查出的問題,落實矛盾糾紛三級調解工作制度,根據“分級負責、歸口管理”的原則,一般矛盾糾紛由村(社區)及時調處;村級調處困難或調解不成的矛盾糾紛及時上報鄉鎮,由鄉鎮組織力量進行調處;對涉及人員多、領域廣、情況復雜的重大矛盾糾紛,由縣委政法委歸總指揮調度,落實“四定三包”機制(定牽頭領導、定責任單位、定責任人、定辦結時限,包調處、包跟蹤、包反饋),切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小矛盾糾紛不出村(社區),一般矛盾糾紛不出鄉鎮,重大矛盾糾紛不出縣”,讓人民調解真正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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